進銷差價率為200% 上海公布最新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一斤青茄子售價達24元,進銷差價率高達200%被查。4月20日,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連日來,根據群眾投訴舉報,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重從快查獲多起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上海慕丹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哄抬價格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對上海慕丹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辦公場所進行檢查,現場查見當事人正通過某平臺進行農產品銷售。調取平臺銷售記錄發現當事人在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4月5日至4月14日期間,桃太郎番茄銷售價為20元/斤,進銷差價率為100%,共銷售5斤;紫茄子銷售價為20元/斤,進銷差價率為186%,共銷售39斤;青茄子銷售價為24元/斤,進銷差價率為200%,共銷售3斤,進銷差價率遠高于當事人此前銷售同一產品的最高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責令當事人改正,并擬責令退款496元,若在規定時限內未能退還的則予以沒收;罰款2480元。
孟某銷售商品不明碼標價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對沿街商鋪進行疫情防控巡查中發現,孟某在漕涇鎮開設蔬菜店對外經營,店內在售的胡蘿卜、黃瓜、萵筍等蔬菜均未明碼標價。當事人前期已收到《關于穩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價格的提醒告誡函》,明知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已當場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市場監管部門嚴查價格違法行為。
小夏食品經營部不明碼標價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后,立即對小夏食品經營部開展監督檢查。查見當事人對外銷售的食用植物調和油、辣腐乳、紅油豆瓣、香蕉等商品僅通過口頭的形式向消費者告知價格,未在現場放置任何價格標簽用以標明所售商品的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內容。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已向當事人制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督促指導相關經營者,根據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按照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市民,如發現涉嫌價格違法行為的,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或者12345進行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開展調查。對查實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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